許多人在路邊看見浪浪,除了先觀察牠們的身體狀況健不健康、肚子會不會餓之外,也會請求單位幫忙找主人,萬一試過晶片、網路尋寵等各種管道都無果,才可能將浪浪抱回家自養。
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「匿名2公社」發文表示,去年6月的時候撿到一隻馬爾濟斯,因為看起來很瘦弱全身又髒兮兮的,因此主動帶回家照顧,就一直養到現在,家中的孩子也和狗狗有感情了,但今年1月的時候飼主找上門來說狗狗是他的,後來檢查確實有晶片可以證明是那個飼主的。
但原PO自認為,都已經過那麼久了代表原飼主都遺棄牠了,現在就是自己的狗狗,前飼主憑什麼可以帶牠走?
▼撿到狗狗卻沒有掃晶片就帶回家養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,非本文當事狗狗)
網友看到這段荒謬的話,紛紛表示:
「因為狗是他的,正確做法你要先帶去掃晶片,狗狗不一定是棄養的,有可能被偷走,驚嚇走失的。」
「請原飼主直接提告~結案」
「撿到狗狗第一個動作不是要掃晶片嗎?就算再虛弱也要帶去掃啊,那又不是你的狗」
「走失的狗飼主本就有權力取回,錯的是你撿到時沒先去掃晶片」
「法律上,有晶片就是對方的,你不還就是侵占」
「你站不住腳,不需要用自己的想法來這討拍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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